项目公示公告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、采购编号:DH2025-204
2、项目名称:洛阳市工人文化宫综合提升项目-汽车坡道玻璃雨篷工程项目
3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4、采购公告发布日期:2025年10月16日
5、评审日期:2025年10月27日
6、评审地点: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,芳林大厦22楼2213室
二、成交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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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号 |
采购内容 |
供应商名称 |
地址 |
中标金额 |
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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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H2025-2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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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项目为洛阳市工人文化宫综合提升项目-汽车坡道玻璃雨篷工程,主要内容为汽车坡道玻璃雨篷配套设计及施工,2#坡道雨篷面积196.26m2,3#坡道雨篷面积171.60m2,合计面积367.86m2。雨篷含钢结构骨架及玻璃罩面,玻璃夹胶厚度不小于0.76mm,耐火极限不小于1小时,钢结构等其他部分内容需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、规范要求。 |
河南莱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|
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福星西路9号 |
298000.00 |
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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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名称 |
采购范围 |
质量要求 |
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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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洛阳市工人文化宫综合提升项目-汽车坡道玻璃雨篷工程项目 |
本项目磋商文件、清单及答疑(若有)等全部内容 |
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|
30日历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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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评审专家名单
曹太祯(组长)、詹秋灵、赵城焱。
四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
收费标准: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《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》豫招协【2023】002号规定的《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》计取。
收费金额:3500.00元。
五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
本次成交公告在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》《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(http://www.donghongjianshe.cn)》上同时发布。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。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1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。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,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(或采购人)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,逾期未领取的,视同公告日已领取。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。
2、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(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),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(原件和复印件)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。
七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、采购人信息
名 称:洛阳市总工会
地 址: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60号
联 系 人:王先生
联系方式:0379-64922028
2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地址: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4室
联系人:吕女士
电话:0379-61109728
邮箱:Donghong20230906@163.com
3、监管部门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:
监管部门联系人:洛阳市总工会机关纪委
监管部门联系方式:0379-63341985
2025年10月27日
地址: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36号芳林大厦1号楼22层 电话:0379-63333611 电话:0379-611091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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